国家药监局公布第二批化妆品风险监测工作组成员单位
2021年6月15日,国家药监局发布《国家药监局关于公布第二批化妆品风险监测工作组成员单位的通知(国药监妆〔2021〕35号)》,遴选山东省食品药品检验研究院等7家机构作为第二批国家药监局化妆品风险监测工作组成员单位:
序号 | 机构名称 | 监测产品类别 |
1 | 山东省食品药品检验研究院 | 化妆品 |
2 | 浙江省食品药品检验研究院 | 化妆品 |
3 | 山西省检验检测中心(山西省标准计量技术研究院) | 化妆品 |
4 | 重庆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研究院 | 化妆品 |
5 | 北京市药品检验所(北京市保健食品化妆品检验中心) | 化妆品 |
6 | 黑龙江省药品检验研究院(黑龙江省化妆品检验研究中心) | 化妆品 |
7 |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北大医疗器械质量监督检验中心/北京大学口腔医学院口腔医疗器械检验中心 | 牙 膏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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