化妆品检验的试制样品到底是怎样的?
新规实施,送检时尚未上市销售的产品,产品注册和备案检验接受试制样品。
在国家药监局《关于发布实施化妆品注册和备案检验工作规范的公告》政策解读中这样描述:试制样品应当是与市售产品完全一致的定型产品,产品注册或备案后发现试制样品与市售产品不一致的,该产品的注册或备案检验报告作废,并按提交虚假申报资料或虚假备案进行查处。
试制样品应当是与市售产品完全一致的定型产品?行业一直处于热议,但无定论,在最新培训中理解为:
1、内容物配方一致;
2、灌装生产工艺一致;
3、内包装材料一致,形状、规格可以不一样;
4、可以无花盒,标签贴内容至少应当标注产品名称、生产企业、生产日期和保质期或者生产批号和限期使用日期等。
企业应对送检样品负责,检验机构不能确定企业上市样品是什么样的,所以,决定权在企业手里。